于艳律师参加舟山电视台《讲习堂》节目录制

时间:2020-12-08

12月8日上午,本所于艳律师受邀参加舟山电视台《讲习堂》节目录制。

节目中,于律师重点介绍了《民法典》的法律地位、实施意义及其特殊之处。同时,结合《民法典》总则和各分则,分别详尽地介绍了见义勇为条款、居住权的适用、担保责任的重要修改、保护公民个人信息、离婚冷静期、家风建设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。于律师的讲解形象生动,浅显易懂,向民众展示了《民法典》的诸多亮点。

本次录制是民法典宣传节目,有助于社会大众更好地了解《民法典》、学习《民法典》、应用《民法典》,有助于规范民众的社会生活,增强民众的民事纠纷解决能力,维护社会秩序和谐,弘扬《民法典》以人为本的宗旨,号召社会大众都参与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当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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